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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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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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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組織架構略圖

 本院組織架構略圖:院長轄下有(1)審判(2)行政(3)各類委員會,(1)審判有(1.1)審查庭(1.2)審判庭-


▍業務職掌

本院由院長綜理院務,分為審判系統與行政系統,另成立各類委員會,業務職掌如下:

審判系統

高等行政訴訟庭

依據法律獨立審判訴訟事件。

地方行政訴訟庭

依據法律獨立審判訴訟事件。

 

行政系統

書記處

置書記官長1人,襄助院長處理一般行政業務,下設紀錄科、審查科、文書科、研究發展考核科、總務科、訴訟輔導科、法警室、法官助理室,分別掌管審判紀錄、審查、文書、工作管制考核與業務之研究發展、庶務、財務管理、訴訟輔導、警衛、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等業務。

司法事務官室 受各庭長及專責庭長之職務監督,辦理:1.稅務事件之資料蒐集、分析及提供財稅會計等專業意見。2.依法參與訴訟程序。3.其他法律所定之事務。

人事室

掌管職員任免、遷調事項、獎懲案之擬議、考核、考績、退休、撫恤、俸給待遇、訓練進修、差假管理、人事資料之管理以及有關員工福利、公保、健保、文康活動等事項。

會計室

掌管本院概算、預算、決算之編擬,根據核定分配預算及業務計畫、控制財務收支,整理司法收入,清理訴訟案款,以及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統計室

掌理司法統計業務。

政風室

掌管政風法令之擬訂、宣導,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政風建議及考核獎懲建議事項,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財產申報及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資訊室

掌管全院資訊業務,包含電腦軟硬體設備及網路系統之維護管理、各項業務系統推廣建置維護。

 

各類委員會

分別掌理法官職務評定、法官自律、考績、甄審、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及性騷擾申訴調查等事項。

  • 發布日期:110-04-29
  • 更新日期:112-08-21
  • 發布單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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