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組織系統
▍本院組織架構略圖
▍業務職掌
本院由院長綜理院務,分為審判系統與行政系統,另成立各類委員會,業務職掌如下:
審判系統 |
|
高等行政訴訟庭 |
依據法律獨立審判訴訟事件。 |
地方行政訴訟庭 |
依據法律獨立審判訴訟事件。 |
行政系統 |
|
書記處 |
置書記官長1人,襄助院長處理一般行政業務,下設紀錄科、審查科、文書科、研究發展考核科、總務科、訴訟輔導科、法警室、法官助理室,分別掌管審判紀錄、審查、文書、工作管制考核與業務之研究發展、庶務、財務管理、訴訟輔導、警衛、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資料之蒐集等業務。 |
司法事務官室 | 受各庭長及專責庭長之職務監督,辦理:1.稅務事件之資料蒐集、分析及提供財稅會計等專業意見。2.依法參與訴訟程序。3.其他法律所定之事務。 |
人事室 |
掌管職員任免、遷調事項、獎懲案之擬議、考核、考績、退休、撫恤、俸給待遇、訓練進修、差假管理、人事資料之管理以及有關員工福利、公保、健保、文康活動等事項。 |
會計室 |
掌管本院概算、預算、決算之編擬,根據核定分配預算及業務計畫、控制財務收支,整理司法收入,清理訴訟案款,以及財務上增進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 |
統計室 |
掌理司法統計業務。 |
政風室 |
掌管政風法令之擬訂、宣導,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政風建議及考核獎懲建議事項,本機關公務機密維護、財產申報及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
資訊室 |
掌管全院資訊業務,包含電腦軟硬體設備及網路系統之維護管理、各項業務系統推廣建置維護。 |
各類委員會 |
分別掌理法官職務評定、法官自律、考績、甄審、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及性騷擾申訴調查等事項。 |
- 發布日期:110-04-29
- 更新日期:112-08-21
- 發布單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文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