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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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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師生參訪臺中司法新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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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大參訪臺中司法新廈

      為落實「公民法律教育推動計畫」,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跨院合作方式,於109年12月14、16日共同接待來訪之朝陽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師生,並為其規劃專屬活動行程,積極推動並活化公民法律教育。

       活動一開始,除介紹普通法院與行政法院的組織、業務及司法科技化等設備運用外,為讓來訪之大學生更融入審判情境,特別改寫行政訴訟案例為劇本,演出模擬劇。同學們換上法袍,坐上法檯,在時而鏗鏘有力、時而義正詞嚴的角色扮演中,更能深刻領悟到每一位在庭活動人員的職務與觀點。接著,由兩院同仁分組帶領學生旁聽民、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之開庭審理實況,同學們莫不全神貫注、仔細聆聽。

       另為宣傳即將於民國112年1月1日上路的國民法官法新制,特別邀請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廖健男法官及邱鼎文法官擔任講座,介紹國民法官的資格、選任、保障與權利、參與審理的案件、審判流程、如何形成判決等,強調藉由國民法官的參與,將國民多元的視野與經驗納入審判中,幫助司法判決更加全面。課程內容精彩豐富、淺顯易懂。

       活動最後由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許金釵院長、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江德千代理院長以及蔡名曜庭長分別主持座談,並由陳得利法官、廖健男法官、洪堯讚法官、邱鼎文法官及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林靜雯法官分別出席座談,與同學們進行交流。許院長以文林苑都市更新爭議所引發之社會抗爭為例,說明政府機關的任何行政作為均應符合正當行政程序,且不能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江代理院長也舉日常生活中所發生之交通事故牽涉到之民事、刑事與行政責任,來說明「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法律其實沒有離我們那麼遙遠、那麼艱深。

       現場學生也踴躍提問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以及當國民法官與專業法官的判斷不一致時,該如何解決爭議等問題,分別由與會法官逐一解答。兩場次活動均帶領同學實地見聞法庭訴訟實況,更藉由近距離的互動,深化學生相關法律常識,提供正確法治觀念。同學們滿載而歸,活動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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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09-12-21
  • 更新日期:109-12-22
  • 發布單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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