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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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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交上000116交通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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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勝龍與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間因交通裁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主文:一、原判決關於駁回上訴人請求確認原處分不存在部分廢棄,發回臺灣     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二、其餘上訴(原判決駁回上訴人請求撤銷原處分及確認原處分違法部     分)駁回。   三、駁回部分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 發布日期:112-03-10
  • 更新日期:112-03-13
  • 發布單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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