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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個月裁判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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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啓良與沈政安等4人間因有關稅捐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再審之聲請駁回。二、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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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金華與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間因勞工保險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再審之聲請駁回。二、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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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金華與勞動部勞工保險局間因勞工保險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再審之聲請駁回。二、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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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妙光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間因地價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再審之聲請駁回。二、再審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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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秉濬與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間因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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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琨瑞與陳俊勇等4人間因有關土地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原裁定廢棄,發回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更為裁判。[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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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妙光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間因房屋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再審之聲請駁回。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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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妙光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間因地價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再審之聲請駁回。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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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鄭瓊珠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間因綜合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再審之聲請駁回。二、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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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妙光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間因地價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再審之聲請駁回。二、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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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妙光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間因地價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再審之聲請駁回。二、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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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妙光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間因聲明異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再審之聲請駁回。二、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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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妙光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間因地價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再審之聲請駁回。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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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裕民與臺中市政府間因交付法庭錄音光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理由狀。[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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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旭與臺中市政府建設局間因臺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應參加本件被告之訴訟。[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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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軒廷與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間因監獄行刑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移送於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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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洋裕與內政部間因徵收補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聲請駁回。二、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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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銘與間因監獄行刑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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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瓊玲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間因遺產稅事件,本院判決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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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翌興業有限公司與南投縣埔里地政事務所間因回復所有權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張博清應獨立參加本件訴訟。[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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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含冤與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間因請求命為一定行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主文: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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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羌唯與間因其他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抗告駁回。二、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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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韻文與臺中市立臺中女子高級中等學校間因有關教育事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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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進豐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間因森林法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移送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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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美露胺生技有限公司與苗栗縣政府間因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事件,本院判決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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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豐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間因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判決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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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友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中分局間因植物防疫檢疫法事件,本院判決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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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萬鑫與間因訴訟救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聲請駁回。二、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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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信昌與內政部移民署間因考績事件,本院判決如下:主文:一、原告之訴駁回。二、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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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美仁與間因訴訟救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聲請駁回。二、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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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達保險代理人有限公司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間因訴訟救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聲請駁回。二、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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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達保險經紀人有限公司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間因訴訟救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聲請駁回。二、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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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鎔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間因訴訟救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聲請駁回。二、聲請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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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鎔與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間因訴訟救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抗告駁回。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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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欽與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間因交通裁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再審之聲請駁回。再審訴訟費用新臺幣300元由聲請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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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家億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間因交通裁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抗告駁回。二、抗告訴訟費用新臺幣300元由抗告人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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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育廷與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間因交通裁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再審之訴駁回。二、再審訴訟費用由再審原告負擔。[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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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育廷與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間因交通裁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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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敏洲與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間因交通裁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異議駁回。[ 112-06-07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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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茨與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間因交通裁決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一、上訴駁回。二、上訴審訴訟費用新臺幣750元由上訴人負擔。[ 112-06-07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