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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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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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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扶助


  

法律扶助,乃指對於需要專業性法律幫助而又無力負擔訴訟費用及律師報酬的人民,予以制度性的援助,以維護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及平等權等基本人權。

為保障人民權益,對於無資力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 92年12月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律扶助法」,並依法律扶助法第5條、第6條及第8條規定,由司法院捐助成立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下稱基金會),逐年編列預算補助其基金及業務運作經費。

服務項目

只要符合法律扶助法相關規定之無資力,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均可就近至基金會各地分會申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即會指派扶助律師協助民眾處理以下事項:

  • 訴訟、非訟、仲裁及其他事件之代理、辯護或輔佐(各類民事、家事、刑事、行政事件及檢警第一次偵訊律師陪同到場之服務)
  • 調解、和解之代理
  • 法律文件撰擬(書狀、律師函等)
  • 法律諮詢(電話、現場面談、視訊方式)
  • 其他法律事務上必要之服務及費用
  • 其他經基金會決議之事項

申請方式

全國各地均有法扶分會,請向離您最近的法扶分會預約申請審查時間。

應備文件

建議如下:

  • ​申請人身分證。
  • 申請人最近三個月內現戶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請提供當年度之證明。
  • 如無上列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之證明,請提供全戶(申請人、父母、子女與其他同財共居之親屬)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洽國稅局辦理:電話0800-000-321)。
  • 相關官司案件資料。

各分會服務據點請參閱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服務據點一覽表.pdf(檔案下載) 

 

▍平民法律服務中心


本院為保障人權、服務群眾,與臺中地區的律師界合作,在臺平民法律服務中心中司法新廈1樓大廳設置「平民法律服務中心」,由「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中分會」及「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之義務律師駐點,開放民眾現場登記,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平民法律服務中心」自100年3月1日運作以來,在過去10年不曾間斷地提供免費諮詢,已超過數千件法律諮詢案件,等同做了好幾千件的「好事」,今後亦將秉持著為民服務的熱誠與用心,繼續做好事。

服務項目

法律扶助與實體法律諮詢服務

服務時間

上午9時至11時30分(例假日除外)

 

檔案下載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服務據點一覽表pdf
  • 發布日期:110-05-04
  • 更新日期:110-05-21
  • 發布單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訴訟輔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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